关于中欧缺乏互利互惠问题的几点思考

关于中欧缺乏互利互惠问题的几点思考

2018年5月9日,我们庆祝了1950年发布的《舒曼宣言》发表68周年,这一宣言奠定了28个成员国组成现如今欧盟的基础。5月9日的“欧洲日”已成为欧洲的标志,同旗帜、盟歌及欧元一道构成了欧盟的政治实体。

作为生活在中国的欧洲公民,我们决定在本周的《每周观察》就欧盟与中国之间存在的主要问题发表看法,提醒自己今后面临的重大挑战。

欧盟已经成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OFDI)最受欢迎的目的地之一,中国对欧盟28国的直接投资从2008年的7亿欧元增长到2016年的350亿欧元。2017年,中国对欧盟的投资下降到300亿欧元,这是中国对直接投资的监管力度加大四年来的首度下降。

中国的投资热潮在受到欧盟欢迎的同时也带去了一定的焦虑。一些政治家对振兴经济的念头感到兴奋,而其他人则担心潜在的安全风险和随之而来的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其核心问题是中欧投资关系缺乏互惠。在中国投资者在欧盟市场享有与欧洲企业同等权利的同时,外国投资在中国仍受到严格限制,而中国政府对消除在华运营的欧洲公司的正式与非正式障碍的承诺还没有兑现。投资开发性的缺失可能会导致不公平竞争及市场扭曲。同时,这会使欧洲人觉得中欧之间并非“双赢”。双方的互惠程度还将延伸至市场准入的限制(仅限于投资某些行业),以及正式或非正式的市场准入歧视(在华运营的欧盟公司相较于本土企业处于劣势)。最近,中国方面雄心勃勃地宣布了新政策,要求公平竞争,但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几乎在所有行业,中国的限制程度远高于欧盟国家,这一差异在服务业尤为显著,服务业在中国受到严格保护并限制外国公司进入。

自2014年以来,中国政府一直在推进改革,以帮助解决市场准入限制和市场准入歧视问题,并且2017年在这两个目标上取得了一些进展。中国在减少对外国投资者的限制方面表现出了更大的诚意,减少了被禁止的行业负面清单。2017年8月,国务院承诺向外国投资开放12个行业,其中包括电动汽车业和金融服务业。习主席还承诺为外国公司提供“准入后国民待遇”。这些举措是积极的,中国承诺将在2018年进一步推进改革,“超出国际社会的期望”。然而,各方普遍对中国是否有能力全面、及时地实施对外直接投资改革仍存在严重担忧。

要推动双方彻底贯彻互惠原则,欧盟政策制定者需要在确定欧盟能够以及应该要求中方如何行动的问题上提出更具体且实际的要求,必要时考虑使用政治杠杆和压力工具。

欧盟并非唯一一个在投资缺乏互惠互利的问题上寻求恰当回应的一方。特朗普政府对中国某些做法采取了更具对抗性的方式,目前美国正处于与中国爆发贸易战的边缘。欧洲委员会应该推动签署一个强有力的双边投资条约,并建立一个高效透明的欧洲安全审查框架,类似于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欧盟也应该与有相同诉求的国家建立联盟。经合组织成员国之间由于缺乏协调,很可能引发内部竞争,在这场竞争中,某些国家将以集体为代价,寻求中国对其在华的投资提供特殊待遇。

欧盟不应让美国牵头与中国开展争取互惠互利的谈判。相反,欧洲委员会应该站出来帮助世界在不损害中国发展权利的前提下处理中国投资问题,扩大其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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